校纪委关于重申党员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双报告”要求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5-17浏览次数:20

各党总支、应用技术学院党委:

201511月,学校出台了《大连海洋大学关于党员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的规定》,要求党员干部执行婚丧喜庆事宜双报告规定。

201697—18日,校纪委(监察处)对全校21个党总支落实党员干部婚丧喜庆事宜双报告规定情况进行了走访调研,大多数基层党组织都能做到思想重视、传达及时、落实到位,但也存在部分基层党总支对党员干部婚丧喜庆事宜双报告规定重视程度不够,执行力不强的问题,有不报、漏报的现象。

为此,校纪委重申党员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执行双报告规定的要求,请各党总支(党委)务必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全体党员和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务必认真遵守,填写《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告单》,并按时向所在党总支(党委)和校纪委报告。

  

附件1:大连海洋大学 关于党员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的规定.pdf

附件2: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嫁娶等事宜报告单.docx

附件3: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嫁娶等事宜详解.docx

  

中共大连海洋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6920